涉及事项 |
1.食品经营许可(适用时) 2.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
申请材料 | |
受理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1.指定部门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2.地方政府严格属地监管职责。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4.加强成品油零售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修订)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
服务对象 | 适用于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 |
办事流程 |
方式一:通过济南市政务服务网登录“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在线申报。 方式二:通过市民中心(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现场办理。 方式三:通过“智惠导服”获取帮办服务 (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咨询电话:0531-84237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