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审批范围:(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2)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3)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5)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6)开展网络招聘;(7)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备案。备案范围:(1)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2)就业和创业指导;(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4)人力资源测评;(5)人力资源培训;(6)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申请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经营“一件事”材料清单.doc

受理条件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3.《山东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鲁编办〔2018〕164号)。


服务对象 适用于为社会人才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招聘、开展招聘会、进行高级人才寻访、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和咨询、素质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战略指导、猎头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的人才中介公司、人力资源型企业
办事流程

方式一:通过济南市政务服务网登录“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在线申报。

方式二:通过市民中心(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现场办理。

方式三:通过“智惠导服”获取帮办服务(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咨询电话:0531—8423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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