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瑞达大药房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我单位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部
2024年8月20日
序号 | 许可证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1 | 鲁BA53110300 | 91370181MA3DQE4XXQ | 福瑞达大药房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888号12层122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