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卫健部门: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正常死亡)。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病例、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出具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关于罕见病的医学诊断证明。

2、民政局:出具火化证明办理;出具低保家庭证明。

3、医保局:提供儿童父母享受过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证明。

4、残联:办理残疾人证。

5、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6、法院:出具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判决书。


法定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一般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线上办理全流程免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儿童和监护人(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

实物或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1

2

儿童父母、儿童户口簿和儿童出生证明

原件

实物或电子图片

申请人自备

1

3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原件

实物

申请人自备

1

4

低保证明

原件

实物

区县民政部门

1

5

儿童父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证明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

复印件

 

实物

 

申请人自备

1

6

儿童父母残疾证

原件

实物

申请人自备

1

7

罕见病证明(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

原件

实物

医院

1

8

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原件

实物

申请人自备

3

9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纸质

实物

民政部门提供

3


提交材料: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docx

受理条件

具有济南市户籍,符合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或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服务对象 重点困境儿童
办事流程

到镇(街道)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00。


咨询电话

提供电话、网络、现场等咨询服务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直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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