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拟批准的燃气经营企业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济南市新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亓占庆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号:202301110103J;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208号;
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
经营区域:济南市莱芜区;
公 示 期:10天(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期内,向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电话:0531-77996609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