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建筑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许可、房建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供水设施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电气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审核、通信服务审批。

法定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形式

(核对原件)

审查要点

(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

开工许可申请表

1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委托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设计单位及日照单位盖资质章;

(2)单体及总体面积填报应与方案及电子报建一致。

2

*用地批准文件

1

纸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1)土地权属单位与申请表一致;

(2)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可以提交区政府或功能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用地凭证或土地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履行公示程序后,提供土地成交确认书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3

符合国家标准和制图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

2

纸质原件、符合电子报建要求的电子版、CAD图纸及PDF或JPG效果图

纸质原件2套及符合电子报建要求的电子版,项目总平面设计中应标记《海绵城市建设专题报告》确定的有关海绵工程,图纸上应有设计人签名和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人资质印章。

4

土地勘测定界图

1

纸质原件及CAD电子版

(1)标明拟用地位置和范围,电子版用地范围单列图层且命名为<范围线>,须是闭合多段线;不能有交叉线、冗余点、冗余线;不能有回头线;

(2)测绘图纸上需加盖测绘主管单位管理印章,测绘单位资质章在有效期内;

(3)图纸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比例尺为1:500或1:1000。

5

用电登记表

1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符合供电公司要求并加盖公章。

6

属场内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及施工合同,属场外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提供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7

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

1

原件


由相关部门前期审批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审批结果的,建设单位不再提交。


受理条件

申请开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已获得规划设计条件);

2.勘察、设计单位已依法确定;

3.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


服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1.社会投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仓库、厂房等项目。 2.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大、泉水影响大、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防洪安全、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及其他市、区县政府认为不宜纳入的项目除外。
办事流程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区窗口(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68967435、68967401。


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531-68966426。
快递物流

1.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区窗口(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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