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2.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3.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8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大件运输申请书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或在线填报

1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牵引车及挂车车辆行驶证(或临牌)、道路运输证、驾驶证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核发;委托书申请人自备

1

4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行驶方案(包括通行时间、行车路线),保护措施方案

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5

经过城市桥梁的,还应提交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与评估报告或桥梁原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安全意见、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事故预警和应急加固方案

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6

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轮廓图、护送方案(三类大件运输申请提供)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如需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的,还应提供: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受理条件

1.因城市建设发展或其它特殊事项需要;

2.运输企业、车辆应具备相应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

3.运输车辆轴载质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4.运输货物为不可解体物件;

5.通行路线同时涉及行驶公路和行驶城市道路的;

6.运输路线中的道路、道路桥梁、道路隧道、轨道交通技术状况能够满足运输车辆安全行驶需要;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指定时间路线;

8.具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服务对象 济南市范围内跨区、县载运不可解体货物的大件运输车辆在运输路线中涉及行驶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承运人。 注:莱芜区、钢城区启运的市内跨区县“大件运输”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审批。
办事流程

1.线上:申请人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准营”,选择大件运输“一件事”(市内跨区县),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线下: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1-68966392、68966364,可通过政务服务“智惠导服”平台或至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7窗口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结果名称:《临时行驶车号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2.窗口出件。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7窗口。

3.在线获取。“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http://www.

jinan.gov.cn/col/col57769/)。

4.邮寄送达。按照申请人(企业)提供的邮寄地址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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