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延续审批(正常办理)

2.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补发证书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正面)、副本(正面)(如原上述证书正、副本丢失,请先在公开发行范围覆盖济南市的报刊刊登作废遗失声明后,上传有遗失声明信息版面的电子版材料。)

原件

电子

行政审批服务局

1

2

授权委托书(如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请出具此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受理条件

1.办理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
办事流程

1.现场办理。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2.网上办理。/col/col57791/index.html。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电话:0531-68966192;0531-68966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sspjshswc@126.com。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0531-68966426。
快递物流

1.窗口出件。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2.在线查询。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3.邮寄送达。办理结果如需邮寄送达,请注明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由我局付费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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