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筹设批准书

原件

电子、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

2

筹设情况报告

原件

电子、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3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原件

电子、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4

学校章程

原件

电子、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5

房屋产权证明

原件

电子、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

6

校舍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备案)

原件

电子、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

7

党组织建设方案和党员名单

原件

电子、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8

验资报告

原件

电子、纸质

中介机构

1


受理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合法财产及场所,有必要的场所。

2.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事流程

1.现场办理。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2.网上办理。

http://jnzwfw.sd.gov.cn/chain/icity/chain/business?flowId=437BDC64549F4ABEB871045FDF933360&ticket=19609d752b054d43b48a8a0bbf37f2934ccf7855e3ca43e68eb73c60aa343f0f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电话:0531-68966192;0531-6896638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index.html

电子邮箱:jnmzjshzzdjc@jn.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0531-68966426。
快递物流

1.窗口出件。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C08、C09、C10窗口。

2.在线查询。

/col/col57769/index.html

3.邮寄送达。办理结果如需邮寄送达,请注明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由我局付费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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