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二)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五)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六)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七)社保费缴纳


法定办理时限 选择办理就业登记、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时,需要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即时办结(不含线下办理时间、快递邮寄时间)。
收费标准

办理过程中,因邮寄材料产生的费用,由快递部门按收费标准计费收取。


申请材料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身份证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档案存档类型为单位存档的需提交此材料,个人存档不需要提供)


受理条件

(一)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驻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经实现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档案接收地为省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个人档案在省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档。

(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在山东省内居住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小于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 通过此渠道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不含生育保险,不设医保个人账户。

(五)社保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或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办事流程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参保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网上办理: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网“集成办(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或者“爱山东”APP平台“一件事办理”专区,进行网上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00-5:00)


咨询电话

51705988


监督投诉电话 (区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快递物流

(一)窗口出件:“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

(二)在线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办件进度查询。

(三)邮寄送达:选择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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