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退役士兵预备役登记 |
办理机构 | 人武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60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二条:“退役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
申请材料 |
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介绍信》、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和户口簿 |
具体办理流程 |
本人到安置地区县人民武装部预备役登记 |
最多跑几次 |
1次 |
是否必须到现场 | 是 |
到现场原因 | 登记时需本人填写个人服役相关信息。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