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公示(第2020001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药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到审批大厅打印变更记录。 监督电话:81288526电子邮件:spdt@jnfda.gov.cn 通讯地址: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服务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邮编:250013
特此公示 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二零年八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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