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30 08:51

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15)、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强化信息整合共享提升审批服务效率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1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6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9年4月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中心100%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具有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整合受理窗口,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重构部门窗口

优化大厅功能布局,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服务区域。本着便捷高效、利企便民的原则,综合考虑大厅场地面积、服务领域、关联程度、办件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经贸商事项目、食药卫健项目、社会事务、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等功能区,各功能区分设若干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单一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规范,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一窗受理”范围,明确前台受理窗口与后台审批部门之间的权限。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和要件,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种“奇葩证明”,杜绝“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

1、经贸商事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经贸商事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含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投资类相关划转及进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措施,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便民服务。(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2、食药卫健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食药卫健领域相关的政务服务业务(主要包含区食品药品监管、区卫生健康局有关划转及进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3、社会事务综合窗口。主要负责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社会事物领域相关的政务服务业务,包含原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园林局、区外侨办、区文化局、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清单上绝大多数部门划转及进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4、投资项目综合窗口。主要受理办理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整个周期的相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便民服务。在投资建设领域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评审”,实行全流程联审联办。同时负责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和相关审批及协调工作,包含原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经信局等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5、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约);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抵押注销);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房屋客体灭失);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权利人名称、坐落、用途、面积变更);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等级、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6、社会保障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退休人员信息整理;退休人员医保年限审核;退休养老待遇核定;养老保险补缴、收费、转移;企业社保开户、变更、注销;企业社保增减员、停保、恢复;退休结清;打印社保证明等业务。(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2.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梳理颁布需进驻“综合窗口”所涉及到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编办、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3.制定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标准。编制《“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 “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编办、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

(二)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1.建立“前台后室”服务模式。前台“综合窗口”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业务部门窗口人员统一收件,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后台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业务部门审批人员,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模式审批承担的具体业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

2.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发挥咨询引导服务的作用,综合运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政务服务网、热线电话、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指导,提高服务事项申报成功率,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5月底)

3.实行全流程实时监督管理。通过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利用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等功能,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运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5月底)

(三)使用政务服务专业系统,拓展服务方式。

1.使用“一窗受理”专业审批平台。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开发“全程网办”工作,窗口办件利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一窗受理”系统,实现事项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2.实现各级证照快递寄送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引进邮政EMS服务,提供高效、安全、实时查询的国家机关证照公文寄递服务,有关服务能够覆盖偏远地区。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部门证照快递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结算,垂直部门证照快递寄送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在实现证照快递送达的基础上,探索申请资料、批文证照双向快递,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3.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推动本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对尚未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服务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纳入。对进驻大厅的服务事项要认真梳理、分类界定,制定大厅“应进厅运行事项清单”的事项清单。运用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取消、下放、增加和运行要素调整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规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4月底)

4.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按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及事项划转要求,选调一批优秀人员承担窗口受理工作,进行统一受理、按责分办、统一出件;选派优秀人员进驻,共同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政务服务队伍,统一对外综合受理,对内衔接流转,树立良好形象。综合咨询、便民服务与引导服务、证照发放等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要抓好“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8月底)

5.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所需办公场地的协调和保障工作。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咨询引导区、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网上自助申报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0月底)

6.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统筹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综合窗口受理的业务要实时录入政务服务平台,并实现全过程网上运转,受理情况、办理过程、结果信息等在实体大厅和服务网均可互认互查。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运用网络、自助终端、徼信平台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申请、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等服务,推动实体服务与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终端的互通联动。研究制定有关服务标准,建立“一窗受理”工作机制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推行“一窗受理”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区直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一窗受理”改革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运行机制,化解工作难题,统筹抓好“一窗受理”工作的组织推动、督查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时间表,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确定行政权力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完成内部职能整合调整,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修订受理事项清单和标准,编制新的办事指南;要严格进驻大厅人员标准,按要求确定相关人员,完成内部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培训和授权;落实全区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尽纳,审批权限和工作人员应进则进,支持简化申办要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整合相关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推动“一窗受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对综合受理窗口人员的选配,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管理和考核。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考评,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定期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督查制度,每周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整体进程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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